故意伤害罪律师策略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5-07-27 18:24) 点击:1008 |
一、罪与非罪辨 从本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中做某一个或几个要件不构成的辩护。如主体要件中有精神病,客观方面表现为正当防卫且未超出必要限度。 二、此罪彼罪辨 将犯罪行为做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而构成其他罪名的辩护。一般有以下几种: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而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 1、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需要进行区分: 一是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 二是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 区别两者的关键是查明行为人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无论是否造成死亡结果,均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只具有非法的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则无论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都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 2、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辩护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虽然没有杀人的故意却有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死亡结果的发生完全是故意伤害行为引起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人不仅无杀人的故意,而且也无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死亡结果的发生完全是过失行为造成的。 三、罪轻罪重辨 在确定必须以本罪定罪后,要做罪轻辩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自首或立功 2、从犯或胁从犯 3、初犯和偶犯 4、既遂与未遂 5、产生犯意的原因 6、年龄、文化程度及家庭情况 具体案件应当由律师具体分析综合运用辩护策略,才能达到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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