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勇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8至2010年期间,在海淀、朝阳、通州、丰台各区举办多次法律普及讲座及法律咨询活动,被海淀区司法局评为“2009年度法制宣传先进个人”。
个人办理过的民商事案件有:李某诉国药集团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厦门某石材有限公司诉北京某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厦门市湖里区法院一审、厦门市中级法院二审)、李某等六人诉杭州市某市场有限公司租赁合同案(杭州市江干区法院、杭州市中级法院)、北京卓文天语文化公司诉某出出版社著作权案等。
自执业以来,多次担任重大刑事案件的被告辩护人,参与辩护的案件有:田某故意杀人案(北京一中院一审)、宋某贩卖毒品案(天津二中院一审)、祖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西城区法院)、李某商业受贿案(江苏南通市法院)刘某信用卡诈骗案(海淀区法院)等。
2010年,王利勇律师率先提出“企业法律风险控制(ELRC)系统创建”及“企业法律体检”概念,致力于推行中小微型企业法律体检项目。
执业过程中,还多次参与企业非诉讼事务处理,其中有:中科院某研究中心工作对接及人力资源相关文件的起草、深圳科源建筑工程公司工人死亡事件调解、河南豫祥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北京东城区奔驰跑车撞人一死一伤事件调解(代表东城区政府与双方调解)、签约法律顾问单位包括:丰台区马家堡街道社区、铂澳智库(北京)顾问有限公司、昌平区金五星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