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王利勇
王利勇律师
北京 昌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利勇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一对一咨询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方式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方式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关于探望孩子方式,双方再次发生争吵。 孩子现在年幼,考虑到孩子身心发展,女方允许男方探望性探望,但不许可接走孩子,待孩子大些再由男方接走探望,请问大家,这样做,可不可以,法律支持吗?
地区:北京-北京 分类: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2016-01-23 23:08:03
提问者:ASK1453561683dah
 
温馨提示: 王利勇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利勇律师,王利勇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利勇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利勇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昌平区律师 | 昌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利勇律师主页,您是第36424位访客